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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大同大学关于对入驻“晋创谷 ·大同” 科研平台给予资助的通知
  • 来源: 发布于:2025-03-26 09:50:31 阅读:次 字体:[ ]
  • 山西大同大学文件

    同大科〔2025〕4号

    山西大同大学关于对入驻“晋创谷 ·大同” 科研平台给予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赋予大同市“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的重大使命,推动“晋创谷·大同”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学校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经3月21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鼓励各学院、各单位积极组织科研团队入驻“晋创谷·大同”科研平台,并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团队给予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1.经学校遴选并按照程序完成设立,入驻“晋创谷 · 大同”的校 内各级科研机构或研究团队;

    2.入驻“晋创谷 · 大同”的我校与校外机构(含企业)合作共建 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或研发(转化、中试)平台。

    二、资助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入驻平台,学校将给予一次性资助3万元, 用于科研启动、办公设施完善等。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组织入驻。各学院、各单位应 充分认识“晋创谷 · 大同”科研平台的重要性,积极动员和组织本 学院、本单位优秀科研团队,尤其是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 员组织团队申报入驻。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平台优势及资助政策, 确保符合条件的团队知悉相关信息。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指导协助。在团队入驻过程中 科研管理部门和学院应安排专人指导团队准备入驻材料,协助解 决入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入驻成功率。同时,对团队申报 资助项目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三)要强化工作保障,积极持续跟进。 在团队入驻后,科 研管理部门和学院要持续关注团队发展,为团队提供必要的支持 和帮助,促进团队在“晋创谷 · 大同”科研平台实现更好发展,产 出高质量科研成果和经济效益。

    附件:1.“晋创谷·大同”基本情况

    2.入驻“晋创谷·大同”基本条件

    3.我校已入驻“晋创谷·大同”的平台情况

    山西犬同大学

    2025年3月25日

    山西大同大学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印发

    1

    “晋创谷 · 大同”基本情况

    “晋创谷 · 大同”于2024年4月份揭牌,是全省第二家落地的 “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立足大同科技创新发展实际,锚定京津 冀科技创新资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北京中关村创 新要素和产业转移为脉络,聚焦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数字 经济的主导产业,采用“一谷两翼”的模式进行建设。

    “晋创谷 · 大同”载体位于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为起步 区和拓展区,整体构建“一中心两基地”的空间布局。其中,起步 区内规划打造产学研融通创新中心及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总 建筑面积10.7万m², 按照“前店后厂”模式,布局从成果创新、中 试熟化到成果转化的产业链条,集成“千校万企”协同创新平台、 中关村集成服务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一站式服务平台等功 能性空间,为入驻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管家式服务,重点承接 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中试熟化项目,逐步形成产业化;拓展区规 划约28.5万标准化厂房,整体打造为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基地, 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五链耦合,打造 一流创新生态,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 转化的通道。

    “晋创谷 · 大同”将持续服务于大同“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 战略,支持大同有效承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溢出效应。未来,将打 造成为全省科技创新首善地、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区、中试验证和 成果转化一站式服务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高地。

    附件2

    入驻“晋创谷 ·大同”基本条件

    晋创谷科技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及

    免申即享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 -2026年)》(晋发〔2023〕28号),根据《晋创谷创新驱动 平台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5个配套政策措施》 (晋政办发〔2023〕9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晋创谷科技型初创企业(团队)入驻遴选

    第一条对接方式

    鼓励省内外高校院所在晋创谷园区设立联络点,入驻高校院 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对属于已设立高校院所联络点的 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团队,由联络点负责与晋创谷园区运营公司对 接。对于未设立联络点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团队,统一由属地晋 创谷园区运营公司负责对接,组织开展调研参观、政策解读、洽 谈交流等事项。

    第二条综合评估

    双方充分对接后,达成入驻意向的企业(团队),由园区运 营公司向晋创谷管委会(省科技厅)提出专业审查需求,晋创谷

    管委会(省科技厅)根据入驻企业(团队)所属产业领域,授权 相应专委会办公室进行综合评估(入驻企业/团队核心成员、技 术成熟度、市场竞争力、预期产值空间和社会效益、国家/地区 产业政策符合度及负面清单等),评估结果反馈园区运营公司。

    第三条协议签署

    园区运营公司参考评估结果的正向性,与入驻企业(团队) 签署入驻协议,协议内容要围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突出投入 产出比、高质量成果转化、财政绩效和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拉 动作用。入驻协议的具体条款由园区运营公司制定,可为制式协 议,亦可“一企一议”。入驻协议正式文本生效前报属地县(市、 区)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备案。

    第四条享受政策考评及退出

    入驻团队设立企业或者科创型企业正式入驻后即可享受晋 创谷相关优惠政策。由园区运营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年度约束性指标开展考评,达到预期的亮“绿牌”,未达到预期但仍有发展空间的亮“黄牌”并限期整改,无法完成关键指标的亮“红牌”退出,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企业退出晋创谷后,园区运营公司应及时向省市科技管理部门报备。

    第二章 晋创谷入驻企业创新启动资金支持

    第五条支持对象

    经遴选入驻晋创谷并依法完成设立,实缴注册资本金(现金)

    到位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和新迁入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新迁入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应为注册成立3年以内的规模以 下的企业,符合晋创谷区产业发展方向,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突出, 产业链协作紧密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对于地区经济社会亟需的 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项目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条支持标准

    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0万元的创新启动资金,用于项目 成果转化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金。

    第七条支持方式

    创新启动资金支持采用“免申即享”模式,由园区运营公司代 办,每年在5月或10月一次性集中兑付。

    第八条支持程序

    企业完成设立或迁入后,由园区运营公司会同企业登 记、行政审批等对其注册资本金(现金)的实缴情况、企业和股 东的信誉等进行核实,提交属地县(市、区)级政府(开发区管 委会)和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入驻企业配合提供相关印证材 料。

    (二)审核通过后,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向省科技厅提出申 请,省科技厅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牵头受理。

    (三)省科技厅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或委托相关服务机构 复核后提出支持资金建议,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后,报

    省财政厅下达资金,由省科技厅按程序向企业拨付。

    (四)创新启动支持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园区运营公司协助 项目成果转化企业及时注入注册资本金,完成实缴,启动资金在 注册资本金占比不得高于实缴资金的50%。

    第九条使用范围

    企业创新启动支持资金视同企业经营性收入,政府不占股份,仅限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抽逃、挪用、个人借用等,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第三章 晋创谷入驻企业地方经济贡献奖励

    第十条支持对象

    经遴选入驻晋创谷,依法完成设立并正常经营的科技型初创 企业和新迁入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新迁入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地方经济贡献度,自迁入后正常经 营当月开始计算。

    第十一条支持标准

    以企业上年度对区内地方经济的贡献度为标准给予相应奖 励,奖励期限为企业入驻后5年内。

    第十二条支持方式

    地方经济贡献奖励采用“免申即享”模式,自企业入驻并正常 经营的次年5月底前兑现。

    第十三条支持程序

    经遴选入驻晋创谷的科技型初创企业自正常产生经济 贡献起的前5年,每年由园区运营公司对企业上年度对区内地方 经济的贡献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奖励资金申请,入驻企业配合提 供相关印证材料,提交属地县(市、区)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和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向省科技厅提出申 请,省科技厅综合前沿科技处牵头受理。

    (三)省科技厅综合前沿科技处或委托相关服务机构复核后 提出奖励资金建议,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后,报省财政 厅下达省级奖励资金文件,由省科技厅按程序向企业拨付。

    第四章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省级工作 专班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 12月31日。

    附件3

    我校已入驻“晋创谷 ·大同”的平台情况

    一、山西华辉科仪科技有限公司 (依托平台:山西大同大学 微结构电磁功能材料省市共建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负责人:高志翔教授(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公司简介:山西华辉科仪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入驻 晋创谷 · 大同。依托山西大同大学微结构电磁功能材料省市共建 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人才团队,在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柔性电子 器件、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前沿科技领域不断突破,成功研发并 生产光电分析设备与材料分析设备,实现从设计、制造到销售、 售后的无缝对接。

    二、Al+同大创客中心乡村振兴人工智能创新团队(合作依 托公司:大同市国信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乔栋教授(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工业类小型人工智能运维机器人设计研发, 煤矿巡检搜救机器人设计研发,乡村振兴智能农机设计研发,古 建文物三维数字化设计与复原。

    三、山西省矿区综合监测与应急减灾技术创新中心(合作依 托公司:山西省煤炭地质一一五勘查院有限公司)

    负责人: 张磊教授(煤炭工程学院)

    技术创新中心简介: 2024年9月由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批准 建设,依托于山西大同大学、山西省煤炭地质一一五勘查院有限 公司、中国矿业大学联合承办。入驻晋创谷 · 大同以来致力于矿 区地质环境监测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矿区地质灾害预警与风险评 估,应急减灾技术与装备研发,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研究。

    四、煤基生态碳汇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合作依托公司: 大同新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建国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石墨烯水溶肥产品的研发及放大;可降解生 物质地膜产品研发及放大。

    五、山西省特种石墨应用技术创新中心(合作依托公司:大 同新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进教授(化学与化工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主要针对等静压石墨、石墨基智能复合材料、 石墨基受电弓碳滑板三个研究方向进行研发攻关。

    六、山西省清洁能源材料联合实验室(合作依托公司:山西 赛新资源再生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海东教授(化学与化工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煤基固废人造土壤基质改良盐碱地、沙地和 矿山生态修复;煤基固废胶凝材料应用于筑路。

    七、“机器人与智能控制大同市重点实验室”和“机器人与 无人机山西省众创空间团队”(合作依托公司:山西发明佳制造 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杨磊副教授(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以机器人、人工智能、无人机、3D 打印、 物联网、创客作品等高新技术为主的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主要致 力于应急救援机器人、服务型机器人、环保水下环境检测机器人、 水下搜救无人船、3D 打印技术开发、物联网农业智能监测系统、 无线仓储人智能检测、复杂自动化系统故障诊断、无人机应用技 术的研发与应用。

    八、雁云本草公司(依托平台:山西大同大学老年慢性病智 慧医康养重点实验室)

    负责人:卢涛博士(中医药健康服务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立足晋北特色,聚焦“小而美”细分市场,优 先开发晋北道地植物(如黄花、沙棘、连翘、黄芪),挖掘其药用/护肤价值,突出“雁北地理标志+天然活性成分”的差异化标签。 定位中高端消费者,主打“天然、安全、功效型”精油(如连翘抗 菌精油、黄花舒缓精华)。结合连翘清热解毒功效,开发辅助治 疗呼吸道疾病或增强免疫的复方精油。打造“晋北草本文化”IP,

    推出伴手礼、香薰产品,与当地旅游业联动。目前已经与我国精 油领军品牌颇黎精油建立合作意向,共同申报大同重点研发计划,致力于黄花精油的开发。

    九、巷道快速掘进与健康运维科创团队(依托平台:煤矿水 射流技术与装备厅市共建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负责人:杨东辉博士(煤炭工程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高压水射流割缝+水压致裂切顶卸压技术服 务及工程应用;硬岩巷道快速掘进系统优化;巷道围岩快速凝固 喷涂材料及工艺;回采巷道超前支护及履带搬运车;多参量(位 移、振动、倾角等)监测锚杆研发;定向卸压隔振聚能爆破技术; 采掘工作面定制化数字孪生;复杂困难条件巷道快速掘进及围岩 稳定性控制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研发, 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

    十、山西泓垚智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依托平台:山西大同 大学边塞文化特色小镇旅游规划研究所和大同市科技局大同市 文化旅游经济发展大数据平台基地)

    负责人:赵华教授(云冈学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本公司专注于政府文旅产业发展咨询决策, 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旅游规划设计、工 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无人机测绘、土壤污染治理与 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文旅大数据、 文化遗产基建等业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