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文件
同大科〔2025〕4号

山西大同大学关于对入驻“晋创谷 ·大同” 科研平台给予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赋予大同市“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的重大使命,推动“晋创谷·大同”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学校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经3月21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鼓励各学院、各单位积极组织科研团队入驻“晋创谷·大同”科研平台,并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团队给予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1.经学校遴选并按照程序完成设立,入驻“晋创谷 · 大同”的校 内各级科研机构或研究团队;
2.入驻“晋创谷 · 大同”的我校与校外机构(含企业)合作共建 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或研发(转化、中试)平台。
二、资助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入驻平台,学校将给予一次性资助3万元, 用于科研启动、办公设施完善等。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组织入驻。各学院、各单位应 充分认识“晋创谷 · 大同”科研平台的重要性,积极动员和组织本 学院、本单位优秀科研团队,尤其是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 员组织团队申报入驻。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平台优势及资助政策, 确保符合条件的团队知悉相关信息。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指导协助。在团队入驻过程中 科研管理部门和学院应安排专人指导团队准备入驻材料,协助解 决入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入驻成功率。同时,对团队申报 资助项目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三)要强化工作保障,积极持续跟进。 在团队入驻后,科 研管理部门和学院要持续关注团队发展,为团队提供必要的支持 和帮助,促进团队在“晋创谷 · 大同”科研平台实现更好发展,产 出高质量科研成果和经济效益。
附件:1.“晋创谷·大同”基本情况
2.入驻“晋创谷·大同”基本条件
3.我校已入驻“晋创谷·大同”的平台情况
山西犬同大学
2025年3月25日
附 件 1
“晋创谷 · 大同”基本情况
“晋创谷 · 大同”于2024年4月份揭牌,是全省第二家落地的 “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立足大同科技创新发展实际,锚定京津 冀科技创新资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北京中关村创 新要素和产业转移为脉络,聚焦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数字 经济的主导产业,采用“一谷两翼”的模式进行建设。
“晋创谷 · 大同”载体位于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为起步 区和拓展区,整体构建“一中心两基地”的空间布局。其中,起步 区内规划打造产学研融通创新中心及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总 建筑面积10.7万m², 按照“前店后厂”模式,布局从成果创新、中 试熟化到成果转化的产业链条,集成“千校万企”协同创新平台、 中关村集成服务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一站式服务平台等功 能性空间,为入驻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管家式服务,重点承接 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中试熟化项目,逐步形成产业化;拓展区规 划约28.5万m²标准化厂房,整体打造为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基地, 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五链耦合,打造 一流创新生态,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 转化的通道。
“晋创谷 · 大同”将持续服务于大同“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 战略,支持大同有效承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溢出效应。未来,将打 造成为全省科技创新首善地、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区、中试验证和 成果转化一站式服务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高地。
附件2
入驻“晋创谷 ·大同”基本条件
晋创谷科技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及
免申即享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 -2026年)》(晋发〔2023〕28号),根据《晋创谷创新驱动 平台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5个配套政策措施》 (晋政办发〔2023〕9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晋创谷科技型初创企业(团队)入驻遴选
第一条对接方式
鼓励省内外高校院所在晋创谷园区设立联络点,入驻高校院 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对属于已设立高校院所联络点的 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团队,由联络点负责与晋创谷园区运营公司对 接。对于未设立联络点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团队,统一由属地晋 创谷园区运营公司负责对接,组织开展调研参观、政策解读、洽 谈交流等事项。
第二条综合评估
双方充分对接后,达成入驻意向的企业(团队),由园区运 营公司向晋创谷管委会(省科技厅)提出专业审查需求,晋创谷
管委会(省科技厅)根据入驻企业(团队)所属产业领域,授权 相应专委会办公室进行综合评估(入驻企业/团队核心成员、技 术成熟度、市场竞争力、预期产值空间和社会效益、国家/地区 产业政策符合度及负面清单等),评估结果反馈园区运营公司。
第三条协议签署
园区运营公司参考评估结果的正向性,与入驻企业(团队) 签署入驻协议,协议内容要围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突出投入 产出比、高质量成果转化、财政绩效和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拉 动作用。入驻协议的具体条款由园区运营公司制定,可为制式协 议,亦可“一企一议”。入驻协议正式文本生效前报属地县(市、 区)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备案。
第四条享受政策考评及退出
入驻团队设立企业或者科创型企业正式入驻后即可享受晋 创谷相关优惠政策。由园区运营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年度约束性指标开展考评,达到预期的亮“绿牌”,未达到预期但仍有发展空间的亮“黄牌”并限期整改,无法完成关键指标的亮“红牌”退出,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企业退出晋创谷后,园区运营公司应及时向省市科技管理部门报备。
第二章 晋创谷入驻企业创新启动资金支持
第五条支持对象
经遴选入驻晋创谷并依法完成设立,实缴注册资本金(现金)
到位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和新迁入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新迁入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应为注册成立3年以内的规模以 下的企业,符合晋创谷区产业发展方向,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突出, 产业链协作紧密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对于地区经济社会亟需的 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项目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条支持标准
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0万元的创新启动资金,用于项目 成果转化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金。
第七条支持方式
创新启动资金支持采用“免申即享”模式,由园区运营公司代 办,每年在5月或10月一次性集中兑付。
第八条支持程序
企业完成设立或迁入后,由园区运营公司会同企业登 记、行政审批等对其注册资本金(现金)的实缴情况、企业和股 东的信誉等进行核实,提交属地县(市、区)级政府(开发区管 委会)和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入驻企业配合提供相关印证材 料。
(二)审核通过后,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向省科技厅提出申 请,省科技厅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牵头受理。
(三)省科技厅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或委托相关服务机构 复核后提出支持资金建议,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后,报
省财政厅下达资金,由省科技厅按程序向企业拨付。
(四)创新启动支持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园区运营公司协助 项目成果转化企业及时注入注册资本金,完成实缴,启动资金在 注册资本金占比不得高于实缴资金的50%。
第九条使用范围
企业创新启动支持资金视同企业经营性收入,政府不占股份,仅限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抽逃、挪用、个人借用等,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第三章 晋创谷入驻企业地方经济贡献奖励
第十条支持对象
经遴选入驻晋创谷,依法完成设立并正常经营的科技型初创 企业和新迁入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新迁入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地方经济贡献度,自迁入后正常经 营当月开始计算。
第十一条支持标准
以企业上年度对区内地方经济的贡献度为标准给予相应奖 励,奖励期限为企业入驻后5年内。
第十二条支持方式
地方经济贡献奖励采用“免申即享”模式,自企业入驻并正常 经营的次年5月底前兑现。
第十三条支持程序
经遴选入驻晋创谷的科技型初创企业自正常产生经济 贡献起的前5年,每年由园区运营公司对企业上年度对区内地方 经济的贡献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奖励资金申请,入驻企业配合提 供相关印证材料,提交属地县(市、区)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和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向省科技厅提出申 请,省科技厅综合前沿科技处牵头受理。
(三)省科技厅综合前沿科技处或委托相关服务机构复核后 提出奖励资金建议,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后,报省财政 厅下达省级奖励资金文件,由省科技厅按程序向企业拨付。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省级工作 专班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 12月31日。
附件3
我校已入驻“晋创谷 ·大同”的平台情况
一、山西华辉科仪科技有限公司 (依托平台:山西大同大学 微结构电磁功能材料省市共建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负责人:高志翔教授(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公司简介:山西华辉科仪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入驻 晋创谷 · 大同。依托山西大同大学微结构电磁功能材料省市共建 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人才团队,在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柔性电子 器件、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前沿科技领域不断突破,成功研发并 生产光电分析设备与材料分析设备,实现从设计、制造到销售、 售后的无缝对接。
二、Al+同大创客中心乡村振兴人工智能创新团队(合作依 托公司:大同市国信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乔栋教授(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工业类小型人工智能运维机器人设计研发, 煤矿巡检搜救机器人设计研发,乡村振兴智能农机设计研发,古 建文物三维数字化设计与复原。
三、山西省矿区综合监测与应急减灾技术创新中心(合作依 托公司:山西省煤炭地质一一五勘查院有限公司)
负责人: 张磊教授(煤炭工程学院)
技术创新中心简介: 2024年9月由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批准 建设,依托于山西大同大学、山西省煤炭地质一一五勘查院有限 公司、中国矿业大学联合承办。入驻晋创谷 · 大同以来致力于矿 区地质环境监测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矿区地质灾害预警与风险评 估,应急减灾技术与装备研发,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研究。
四、煤基生态碳汇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合作依托公司: 大同新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建国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石墨烯水溶肥产品的研发及放大;可降解生 物质地膜产品研发及放大。
五、山西省特种石墨应用技术创新中心(合作依托公司:大 同新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进教授(化学与化工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主要针对等静压石墨、石墨基智能复合材料、 石墨基受电弓碳滑板三个研究方向进行研发攻关。
六、山西省清洁能源材料联合实验室(合作依托公司:山西 赛新资源再生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海东教授(化学与化工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煤基固废人造土壤基质改良盐碱地、沙地和 矿山生态修复;煤基固废胶凝材料应用于筑路。
七、“机器人与智能控制大同市重点实验室”和“机器人与 无人机山西省众创空间团队”(合作依托公司:山西发明佳制造 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杨磊副教授(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以机器人、人工智能、无人机、3D 打印、 物联网、创客作品等高新技术为主的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主要致 力于应急救援机器人、服务型机器人、环保水下环境检测机器人、 水下搜救无人船、3D 打印技术开发、物联网农业智能监测系统、 无线仓储人智能检测、复杂自动化系统故障诊断、无人机应用技 术的研发与应用。
八、雁云本草公司(依托平台:山西大同大学老年慢性病智 慧医康养重点实验室)
负责人:卢涛博士(中医药健康服务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立足晋北特色,聚焦“小而美”细分市场,优 先开发晋北道地植物(如黄花、沙棘、连翘、黄芪),挖掘其药用/护肤价值,突出“雁北地理标志+天然活性成分”的差异化标签。 定位中高端消费者,主打“天然、安全、功效型”精油(如连翘抗 菌精油、黄花舒缓精华)。结合连翘清热解毒功效,开发辅助治 疗呼吸道疾病或增强免疫的复方精油。打造“晋北草本文化”IP,
推出伴手礼、香薰产品,与当地旅游业联动。目前已经与我国精 油领军品牌颇黎精油建立合作意向,共同申报大同重点研发计划,致力于黄花精油的开发。
九、巷道快速掘进与健康运维科创团队(依托平台:煤矿水 射流技术与装备厅市共建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负责人:杨东辉博士(煤炭工程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高压水射流割缝+水压致裂切顶卸压技术服 务及工程应用;硬岩巷道快速掘进系统优化;巷道围岩快速凝固 喷涂材料及工艺;回采巷道超前支护及履带搬运车;多参量(位 移、振动、倾角等)监测锚杆研发;定向卸压隔振聚能爆破技术; 采掘工作面定制化数字孪生;复杂困难条件巷道快速掘进及围岩 稳定性控制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研发, 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
十、山西泓垚智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依托平台:山西大同 大学边塞文化特色小镇旅游规划研究所和大同市科技局大同市 文化旅游经济发展大数据平台基地)
负责人:赵华教授(云冈学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本公司专注于政府文旅产业发展咨询决策, 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旅游规划设计、工 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无人机测绘、土壤污染治理与 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文旅大数据、 文化遗产基建等业务领域。